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债权人应采取何种措施?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该条款所规定的即是债权人的撤销权,与上一问题中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共同构成债权的保全制度。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2个: (1)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例如债务人放弃了债权、无偿转让财产。 (2)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重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实践生活中,债务人为了赖帐,谎称自己没有偿付能力,不行使自己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他人等情形很多。债务人的这种赖帐行为不仅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而且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极大地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另外,债务人有时为了蒙蔽债权人,谎称自己有偿转让财产,但实际上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这种情况下,只要具备上述两个要件,并且财产受让人也知道债务人的这种低价转让财产行为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就同样可以行使撤销权,从而主张债务人的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无效。而且,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务人的正当处分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债权人必须向法院就撤销权的行使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只有法院作出了撤销债务人行为的判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债权人的撤销权通常应在一定的期限内行使,该期限不像诉讼时效那样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超出该期限则撤销权消灭。对此,(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一旦被撤销,就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均产生效力。对债务人而言,如果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了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的,则该合同将因撤销而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经交付财产,则根据是有偿、无偿或低价处分,以及第三人是否善意等因素考虑是否撤销该行为并返还财产。对第三人而言,如果第三人已经占有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原物能够返还的情况下,第三人必须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但是,如果第三人在取得财产时是善意,并且支付了一定的价款,那么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就不应被撤销,而只能由债务人对债权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以上就是一些有关讨债知识的介绍,追债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你有一些难以要回的债可以请讨债公司帮忙,相信结果一定会令你满意的。
聊城市地处北纬35°47’至37°02’和东经115°16’至116°32’之间,位于鲁西,临河南、河北,位于华东、华北、华中三大行政区交界处。面积:总面积约8715平方公里。人口:人口500多万。属于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半干燥大陆性气候。气候适宜,光照充足,全年光照时数在2463.0-2741.8小时之间,全市平均气温12.8-13.4℃,全年降水量为567.7-637.3毫米,年均相对湿度为56-68%,无霜期200天左右,多南风和偏南风。聊城早在原始社会就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从事农业生产。可以追溯到距今约六七千年的8座龙山文化城,它们是迄今为止全国发现的最大的龙山文化城。可见,古济水西岸是当时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文化中心。夏商周时期,聊城经济和社会发展较快,农业和手工业比较发达。商初大臣伊尹曾“躬耕于有莘之野”,辅佐商汤灭夏桀,世称贤相。周时有“二十四孝”之一的闵子骞。春秋时期,聊城为齐国西部重要城邑。有谋士计然。战国时期,聊城为诸侯争战之地。时有著名兵家孙膑、名士鲁仲连威名远播。景观:东昌湖、光岳楼、山陕会馆、宋代铁塔、古运河、姜堤乐园、凤凰苑科技观光园、梦幻乐园、昌东公园、马颊河休闲度假村、临清运河钞关、景阳冈龙山文化遗址、曹植墓、景阳冈、海源阁、舍利宝塔、鳌头矶、狮子楼、海慧寺、古阿井等。